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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案件公訴請律師,刑事案件公訴請律師作用大嗎

        發布時間:2024-02-11 01:13:10 刑事案件律師 0次 作者:律師案件網

        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於刑事案件公訴請律師的問題,於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刑事案件公訴請律師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公訴案件原告有必要請律師嗎?

        公訴案件的“原告”是人民檢察院,不可能是個人,不存在是否需要請律師的問題。公訴案件中附帶民事訴訟原告(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存在是否需要委托代理人(律師)的問題。關鍵在於個人法律知識和素養是否能客觀真實在表達自己意思,如果可以,就沒必要,如果不行,隻能委托律師。

        刑事案件公訴請律師,刑事案件公訴請律師作用大嗎

        答:在公訴案件處理過程中,如果對方提出了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原告是可以請律師的。

        具體原因如下:

        1、公訴案件是否委托律師由當事人自己決定,但是法律規定必須委托辯護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須委托律師或申請法律援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是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製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死刑,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2、隻有被告人聘請的律師稱為辯護人,但在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的情況下,可以聘請訴訟代理人請求賠償,在提起賠償的同時也可以就刑事部分發表意見並維護被害人的合法權益。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訴案件之日起三日內,應當告知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並告知如果經濟困難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五條 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的,本人及其近親屬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是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製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死刑,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有權對公訴案件提出自己的意見看法,其意見和看法有可能會影響到對被告人的量刑(如:要求嚴懲或諒解等)。

        尤其對於符合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條件的案件,被害人可以就民事賠償方麵提起附帶訴訟,作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

        對於一些存在較大爭議、案情比較複雜的案件,如果被害人不是很熟悉法律,還是有聘請律師的必要的。

        公訴案件交到法院後律師該幹什麼?

        公訴案件交到法院後律師就應該準備法庭辯護了,這個時候律師已經閱卷,並對重要的案卷材料進行摘抄、複製,對重要的證據給予質疑,並和犯罪嫌疑人一一核實,查找可以證明犯罪嫌疑人無罪或者罪輕的證據,所有這些都熟悉以後還要撰寫答辯狀,準備庭審辯護。

        公訴案件必須由檢察官出庭嗎?

        公訴案件必須由檢察官出庭。因為檢察官是代表國家來控告犯罪的。在公訴案件中,檢察官是相當於原告的地位。有被告就要有原告。所以檢察官必須代表國家執行法律,伸張正義。在庭審中控訴被告人的犯罪行為。對被告人的量刑提出意見。對被告人聘請的辯護律師進行發問。對本案的證人進行發問。並當庭提交公訴詞。如果被告人較多,檢察官也可以是三個人。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於刑事案件公訴請律師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於刑事案件公訴請律師的3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