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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送傳票拒收怎麼辦(法院傳票拒絕簽收有什麼後果)

        發布時間:2023-11-29 07:03:57 刑事案件律師 759次 作者:律師案件網

        法院的傳票到底能不能被拒收拒收之後又有什麼後果呢

        對於普通人來說,一生打官司的次數並不多。還有一些普通居民從未打過官司。因此,很多人對法院起訴流程和法律文件不是很熟悉。另外,很多人發生糾紛後會被告上法庭,但卻不知道如何處理。甚至有人認為,即使收到法院傳票,隻要不出席開庭,法院就無法審判。

        法院送傳票拒收怎麼辦(法院傳票拒絕簽收有什麼後果)

        那麼,我們可以拒絕法庭傳票嗎?被拒絕後有什麼後果?

        根據法律規定,法院受理案件後,將向當事人送達各類法律文書。其中包括:傳票、判決文件的公布以及證據和其他文件。而且,在傳遞這些法律文書的過程中,法院會采用各種傳遞方式,例如:郵件傳遞、電子傳遞、直接傳遞、委托傳遞、公告傳遞等,目的就是利用各種方式讓當事人收到這些文件。

        其中,法院傳票送達時,當事人收到的方式不同,法院的處理也不同。

        1、當事人在場的,必須親自簽收,視為送達成功。

        2、當事人不在家的,由其成年家屬簽收,視為送達成功。

        3、當事人中途變更住址,未及時通知法院,導致文件未返還的,以文件返還之日為文件送達成功之日。

        4、當事人或其成年家屬拒絕接受傳票的,傳票人可以聯係到場的當地經理或單位領導,並在送達回執上注明拒絕理由和日期,然後送達傳票的人可以和其他證人在回執上簽字,最後將傳票留在當事人的住處,即可視為送達成功。

        注:法院傳票的信息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姓名、年齡、性別等基本信息,以及傳喚原因、開庭時間、地點等信息。

        在訴訟過程中,部分當事人因情況特殊,拒絕接受法院傳票。那麼法院將如何處理這一現象呢?

        1、法院直接駁回訴訟申請。但這種情況主要是針對原告一方。例如,一個人最初與他人發生爭執,到法院起訴自己。法院受理案件後,向他郵寄了傳票。這時,如果他私下解決了問題,或者因為其他事情不想起訴,他就會直接拒絕法院的傳票。在這種情況下,法院可以直接按照原告撤訴處理。 (也就是說,這個案子還沒開始就已經結束了)

        2、法院在當事人缺席的情況下直接進行審理。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如果人民法院規定案件不能撤回,法院已將傳票轉達原告,但原告仍未到庭的,則可以缺席判決。然而,缺席判決對於不服的一方來說是非常不利的。想一想,當事人提起訴訟本來是為了自衛。如果案件是缺席審理,那麼法庭會完全聽取對方當事人的陳述。本案的判決對於缺席的當事人來說沒有什麼好處。因此,不出庭一般會導致“被欠債”、“被離婚”等,實在沒有必要。

        3. 法院將傳喚當事人出庭。首先,傳票是法院強製將當事人帶到法庭的一種措施。 (這種情況是針對被告的)而且,羈押傳票主要發生在一些家庭糾紛、贍養費、監護權等案件中。此類案件需要雙方到場以促進調解和解決問題。另外,傳喚的條件必須是:拒絕接受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 (正當原因主要是指一些不可抗力因素)

        注意:傳票必須在獲得院長批準的逮捕令後才能執行。

        由此可見,法院發出傳票的方式有很多種。如果當事人拒絕接受傳票,也會給自己帶來非常負麵的影響。因此,無論您是主動起訴還是被他人起訴,當您收到傳票又無法要求撤訴時,積極出庭是您最有利的選擇。

        拒收法院傳票,會有哪些法律後果

        生活中發生糾紛時,有時會麵臨訴訟、被告上法庭的風險。然而,很多人第一次不知道如何處理法律糾紛。甚至有人認為,即使收到合法傳票或拒絕傳票,隻要不出庭,法院就無法審理。

        事實真的如此嗎?拒絕法庭傳票會有什麼後果?

        實踐中,總法官首先會通過電話通知當事人到法院收集訴訟材料,告知涉案案件的進展情況。對於不方便到法院領取材料的當事人,法院將通過郵寄方式送達。

        如果當事人拒絕接受申請,地址不正確或不完整,或者無法通過電話聯係,法院將需要直接前往當事人的住所直接送達。

        有些當事人可能很聰明,不想收到傳票,而選擇通過閉門躲藏、故意消失等方式“躲貓貓”,如果法院通過其他方式都無法送達,那就隻能送達了。通過公告.

        公告送達可以在法院公告欄、送達人原住所或者報紙上刊登。法律對公告方式有特殊要求的,應當按照規定方式公告。

        該通知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六十日後視為送達。傳喚通知書送達期限屆滿後,被告人在開庭當日仍拒不出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審理。

        當事人無正當理由不出庭應訴的,將被視為自動放棄辯護、舉證、質證等相應訴訟權利,否則可能承擔不利的法律後果。

        第一百零九條必須到庭的被告人經兩次傳喚後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拘傳。

        第一百四十三條原告被傳喚後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院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駁回案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第一百四十四條被告人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第一百四十五條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的,由人民法院決定是否準許。

        人民法院決定不準撤訴,原告經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以上是中國公法考編輯關於拒絕傳票的介紹。希望能夠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果您有任何疑問,可以直接留言谘詢。關注“中國公法考試網”了解更多法律知識和法律考試內容。

        【秒懂】拒收傳票的後果是什麼 收到法院傳票之後你該做什麼

        您是否收到過法院的傳票?

        如果您收到過傳票,您還記得第一次收到傳票時的感受嗎?

        你困惑嗎.

        而當你手裏拿著傳票的時候,你是否還會想:這張傳票是真的嗎?我應該怎麼辦?我應該怎麼辦?我應該去嗎?太多不確定的問題.

        那麼今天我就來給大家講講關於傳票的事情!

        收到法院傳票後我應該做什麼?

        不幸的是,當您收到法院傳票時,除非有特殊原因,否則您必須簽名!

        因為無論你是否簽署這張傳票,以後的訴訟程序仍然會照常進行。

        如果你不簽字,你就不了解案件或發生了什麼。以後你會怎麼處理呢?

        當您簽署傳票後,切記不要拖延,盡快親自到法院了解您所涉案件的事實。

        而你就是收到傳票的一方,也就是我們常說的當事人。

        因此,您有權查看對方的投訴及相關證據。

        之後,你就要用這些材料來尋找理由來反駁對方的證據。

        收到傳票並盡快到法院後,您一定要記得向法院索取您參與訴訟的相關材料,包括:權利義務通知書、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 ETC。

        了解基本情況後,你可以找律師幫你分析對方是否有可能打贏官司。

        律師會給你建議,比如是否應該使用反訴,或者是否需要向法院申請調查取證等。

        發給法院的反訴建議使用EMS相對安全,並留下送貨證明作為後續訴訟的輔助證據。

        教你辨別傳票真偽!

        鑒別傳票真偽的方法有兩種:電話查詢和官網查詢。

        您可以撥打114查詢向您發送傳票的法院電話號碼,然後撥打該號碼詢問相應法庭的電話號碼。撥打電話後,您可以要求工作人員幫您查詢是否存在此案以及正在審理此案的法官。是誰以及聯係電話,僅此而已。

        我們都知道法院有自己的官方網站。在官網上,您可以通過案件編號查詢案件信息。您可以清晰地看到當事人信息、案件進展信息等。

        如果缺席判決,會有什麼後果?

        什麼是缺席判決?

        缺席判決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審理案件後,在隻有一方當事人到庭的情況下作出的判決。

        通常,法院傳票要求被告在指定期限內向法院提交文件來作出回應。

        一些當事人為了避免承受對其不利的訴訟後果,會選擇在法庭上進行辯論。

        因為如果你不出庭,你自然就會放棄辯護、辯論等訴訟權利。

        然而,在某些民事案件中,被申請人隻能在法庭傳票指定的特定日期出庭參加庭審。同時,被申請人也可以選擇不回應法院傳票,並允許法院作出缺席判決。

        但這也伴隨著敗訴的風險。

        寫在最後吧!

        說了這麼多,我想大家應該都明白了。

        首先,您需要知道,如果您拒絕接受傳票並拒絕出庭,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決,您需要承擔相應的不利後果。

        此外,如果您是必須出庭的被告,如果您拒絕出庭,法院可以發出傳票。

        因為《民事訴訟法》明確規定,必須出庭的被告人經人民法院兩次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拘傳傳票采用束縛等強製手段,強製被告人到指定地點接受訊問。

        仔細想想,如果你被關押的話,那場麵該有多難看啊……你該有多難堪啊……

        文章作者:林曉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