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訪問律師案件網!

      律師案件網

      您現在的位置是: 首頁 > 尋找專業律師團隊 >詳情

      梅姨案律師團隊,梅姨案判決

      發布時間:2024-05-04 21:06:35 尋找專業律師團隊 0次 作者:律師案件網

      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於梅姨案律師團隊的問題,於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梅姨案律師團隊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光天化日之下,麗江一3歲男童被拐,涉事女子該如何定罪?

      首先我來回答你這個問題:光天化日之下,麗江3歲男童被一女子當街擄走,涉事女子該如何定罪?看了這個新聞,很憤慨,人販子竟然如此的猖狂,喪盡天良,必須得到法律的嚴懲!這幾天這個事件一直牽掛著全國人民的心,好在經過警方的大力圍捕,受拐兒童已經於今日(25日)早上7時獲救,嫌疑人也被抓獲到案。為我們的人民警察點讚,好樣的!讓人心安的是該男孩身體狀況良好,家屬已到公安機關相認團聚。案犯已經到案,個人認為他們應該處以極刑一一死刑!

      梅姨案律師團隊,梅姨案判決

      事件的經過】麗江8月23日上午,麗江永勝縣永北鎮一名3歲的男孩,在其家駕校附近玩耍,突然從不遠處的白色轎車裏下來一名女子,二話不說直接抱著孩子上車就跑。由於當時事發突然,待周圍有人察覺,小男孩已經被車子帶走了。這個案件然後我們的視線再次回到了兒童丟失案和拐賣兒童上來。

      案件偵破】當地公安機關接到報警後,立即組織警力開展走訪調查、摸排尋找、設卡查緝、大數據研判等工作,於8月25日7時許在永勝縣永北鎮大山上一山洞內找到被抱走的男孩,並在永北鎮境內將犯罪嫌疑人何某偉(男,51歲,雲南永勝縣人)、熊某秀(女,56歲,雲南永勝縣人)抓獲,繳獲白色涉案車輛一輛。

      涉事人員定罪依據】我們先學習一下相關的法律條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條規定:

      第二百四十條拐賣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拐賣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拐賣兒童三人以上的;

      (三)以出賣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綁架兒童的;

      (四)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

      (五)造成被拐賣的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六)將兒童賣往境外的。

      看到這消息我第一反應應該是拐賣人口,早就耳聞有專門從事這門行業女子專門到農村或偏僻地帶去找有沒有落單的小孩直接報走,然後有買家找她們以多少錢交易,有些人因為不能生,才想辦法找人去弄。近幾年警方一直在打擊拐賣案,稍微要好點。

      8月23日,雲南永勝,群眾報警稱,永北鎮東昌路駕考中心附近, 麗江3歲男孩被坐白色車女子抱走,當地警方開展堵卡查緝工作。警方最新回應表示已組織專班調查。據永勝警方通報,被抱走的孩子上身穿白色底黃色橫向條紋衣服,下身穿白色燈芯絨褲子。

      不管怎麼說光天化日之下搶走小孩,這已經觸犯了刑事犯罪,抓到後必定要判刑,定什麼罪那是按法律來辦理,我不能回答。

      至於說犯罪分子為何總是輕易得手,俗話說"不怕賊偷就怕賊惦記"。據說23日上午男孩與姐姐是奶奶帶著的,因為奶奶看到牛跑了去追趕牛才離開一會兒,就把孩子放在路邊,就一會就有位開著白色的車下來一女兒抱走男孩,姐姐去追沒追上,小孩也沒注意車牌。據說路邊也有一位老人看到了,說是白色的,能確定川字,白色。

      人販子一般選擇農村的地方作案,農村留守兒童比較多,一般父母在外務工,把孩子交給父母帶,可是農村老人年紀大了,又加上還要作事,反應也比較遲鈍,再加上農村都道路上沒有攝像頭,這就很容易被賊盯上。建議有條件的家長把小孩帶在身邊,不要離開視力範圍。現在是很多毛賊轉移地盤了,曉得在城市裏難下手。

      希望警方盡快抓住疑犯,願那些被拐的小孩早日回到父母身邊。

      (圖片來源於網上)

      如果這個女子是傳說中的“梅姨”,那麼男童很難被找回來,而且更不用說定罪了。中國人販子頭號通緝犯“梅姨”,善於偽裝,多次拐賣兒童,至今仍未被抓獲!

      “梅姨”,真實姓名不詳,曾用名潘冬梅,平時以紅娘為生,暗地裏還倒賣孩子。現約65歲,身高1.5米,講粵語,會客家話,曾長期在增城、韶關新豐等地區活動,涉嫌多起拐賣案件。

      人販子可以說是毀了一個家庭的未來,多少家庭因為失去了孩子變得鬱鬱寡歡,每天以淚洗麵,更是在尋找自己孩子的路上孤苦無依,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而他們的“掌上明珠”在人販子眼裏不過是一遝一遝的鈔票,幾歲大的孩子就如同他們的商品貨物一般隨意買賣。

      我是希望能夠判處人販子死刑的!因為它們的自私自利,破壞了那些本該擁有幸福家庭的人。而且從法律角度來說,判處他死刑也是有可能的,從這次她光天化日就敢搶劫孩子,過程速度,這種熟練程度應該也不是第一次作案了。情節屬於特別嚴重,我覺得至少應該是十年起步,無期徒刑,死刑也是有可能的。

      最後,這次主要是因為留守兒童身邊缺少了父母,所以人販子就敢肆無忌憚欺負獨自帶孩子的老年人。對於老年人獨自帶孩子的情況,應該注意防範,盡量不要去人少的地方,以免給人販子可乘之機!

      光天化日之下,麗江一3歲男童被拐,涉事女子該如何定罪呢?

      根據我國《刑法》240條的規定:

      犯拐賣兒童罪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1、拐賣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2、拐賣兒童3人以上的;3、以出賣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綁架兒童的。

      8月23日上午10時34分,永勝縣公安局接到群眾報警:永北鎮東昌路駕考中心附近玩耍的一名男孩,被一名乘坐白色小型汽車的女子抱上車後帶走!據了解孩子當時是由奶奶看管,事發時奶奶把孩子放到路邊,然後去追跑丟的牛,然後一輛川字牌照的白色麵包車上下來一個女子,將孩子抱走!事發後警方立刻封鎖重要道路,設卡排查嫌疑車輛!目前被抱走的孩子還沒有找到!

      至於涉案女子已經構成拐賣兒童罪,目前還不知道女子是第一次作案還是多次作案,所以無法對涉事女子定罪,但是涉案女子可以確定的是最少5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多次犯案可能會給與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甚至死刑!

      孩子是每一個家庭的希望!是每一個家庭幸福的源泉!拐賣兒童在我國一向是嚴厲打擊的違法犯罪行為,這名女子光天化日之下搶奪孩子,性質極其惡劣,簡直是對我國法律的挑釁!同時希望早一點找到被搶奪的孩子,讓孩子早一點回答父母的懷抱裏!

      拐賣小孩的,應該一律判死刑,立即執行。丟失孩子的家庭受到的傷害,完全不比其他任何一種情況受到的傷害小。

      看了這則新聞後,我第一時間聯想到的就是我自己的孩子,我們家老二正是三歲多。看到被拐孩子,與我家寶寶還真有幾分神似。

      曾經,我還天真的以為,目前天網監控攝像頭到處都有,高清到開車拿個手機,打隻蚊子都拍得很清楚,應該沒有人敢再拐賣小孩了。也對小孩看管沒有那麼緊,有時,讓哥哥(快7歲)帶弟弟獨自下到小區去玩耍。老婆還說我心大,我反駁她說現在治安好、監控處處有,沒有人拐小孩子。沒想到,現在,被狠狠打臉了,估計老婆得念叨幾天了,我也不敢放兩個孩子獨自下去玩耍了。

      想想都覺得恐怖,雖然我不能給人販子定罪,但還是想發泄一下,這樣的人,應該判死刑,立即執行。拐賣一個小孩,對丟失孩子家庭的傷害並不比害死一個小孩小。

      覺得應該給人販子判死刑的,點個讚唄!

      針對此類犯罪分子應在原刑事訴訟法基礎上再調整,施以重刑伺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條規定:

      第二百四十條拐賣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拐賣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拐賣兒童三人以上的;

      (三)以出賣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綁架兒童的;

      (四)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

      (五)造成被拐賣的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六)將兒童賣往境外的。

      拐賣兒童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有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兒童的行為之一的。

      為娶保姆,杭州96歲老人要賣掉500萬的房子,怎麼回事?

      不知道是怎麼回事。九十六歲的年紀是需要有人照顧了。老人的孩子不知道都忙什麼,這個年齡子女們退休的已經不少了,怎麼就沒有與老人一起生活的。逼著老人買房子尋找籍慰,這真的是人間悲劇啊,

      “我還能再活二十年,我和她是真愛!”老人為娶保姆不惜賣掉500萬房產購置婚房;

      據悉,這位老大爺已經96歲高齡了,妻子已經逝去,子女們的日子過得都十分困難,老大爺通過微信認識了55歲的保姆梅姐,梅姐對他的照顧那是無微不至;

      隨著二人相處的時間增長(兩個月,每天跟老大爺聊天,按摩,照顧),大爺先是借給了保姆7萬元,後更是聽信保姆的話,準備出售老房子,為保姆和自己購置一套屬於二人的婚房;

      此事一出,三個子女頓時就不樂意了,這老房子也是老母親的財產,雖然老母親不在,我們作為子女的也有繼承權啊,你要賣房子給別的女人買婚房,我們堅決不同意!

      老大爺見狀,氣不打一處來,隨即委托了一名律師起訴子女,要求子女配合賣房,子女瞬間愣住了,老爹這是聽了什麼鬼迷心竅的話???竟然起訴自己的親生骨肉!

      老大爺說:“我要把房子賣掉和保姆結婚,保姆對我很好。我還能再活20年呢。保姆會一直照顧我的,我也需要人陪伴。”

      三位子女雖然理解自己的老父親,但問題是,老父親和保姆僅僅相識兩個月,誰知道保姆心裏是否打著什麼如意算盤?三子女依舊不該口,不同意就是不同意!

      哪知,保姆突然找到他們說:“我和你爸是真心相愛的,婚姻法有規定,老人也是有婚姻自由的,你們作為子女無權幹涉。”

      梅姐的咄咄逼人更是令三子女堅信,此事絕對有貓膩,子女們不得已找到了杭州武林街道求助,接待子女們的是街道調委會副主任陳麗娟,她經驗無數,稱,這屬於“感情問題”,我們不方便介入,不過我們遇到過多起此類案件,不少打著感情牌,謀求財產甚至房產。受害老人覺醒過來後,已經為時已晚。

      老爹在子女們的要求下搜索了相關新聞,發現“保姆騙錢案”還真不少,老人瞬間想到了之前借給保姆7萬,那7萬借條卻不翼而飛的事情,老人想想覺得後怕,老人隨即打消了與保姆結婚的念頭;

      保姆見狀立馬變了臉,說:“我可以走,但是我沒錢還你。(7萬)”,老人無奈,便打算用保姆的工資扣除這7萬直到結束,子女們呢,也終於鬆了一口氣;

      話說這位96歲的老先生,已到期頤之年,夲該頤養天年,享含飴弄孫之樂,曹操《對酒歌》裏說道:“耄耋皆得以壽終,恩澤廣及草木昆蟲”。

      百歲幾人登耄耋,一身五世見曾玄。

      風霜飽曆知寒暖,世味終嚐識苦甜。

      唐代劉禹錫在《酬樂天詠老見示》裏說:

      人誰不顧老,老去有誰憐,

      身瘦帶頻減,發稀冠自偏,

      廢書緣惜眼,多炙為隨年,

      經事還諳事,閱人如閱川。

      期頤之年通過微信認識兩個多月的保姆,為了所謂的愛情,先是借錢給保姆,然後又打算賣掉自己唯一的房產,為了賣掉房子,甚至找到律師起訴自己的子女!

      您老“經事還諳事,閱人如閱川”,怎麼還拎不清啊!

      一位96歲的老人為了娶一個保姆,竟然要為了婚房賣原有的老房子,這充分說明了兩個問題:

      第一、老年人的生活太需要陪伴了,要不然都96歲了怎麼還想找個老伴呢?老伴老伴老來作伴,一個人總有年老體衰的時候,當走到老年的時候,走路也不方便了,說話也不清楚了,耳朵也不好使了,但是心裏仍然害怕孤獨,多希望有人能陪陪他。可是兒女們都太忙了,有多少兒女能一個周回去看一次父母的,可即使這樣也沒辦法衝淡那種老年人的寂寞感。所以在有條件的情況下,老年人有個可以作伴的人還是蠻不錯的選擇,希望社會對老年人更多的關愛。

      第二、這個保姆比這位先生小了近43歲,也就才50多歲,剛退休的年齡,最後竟然還拿出“陪睡”筆記,造成事實婚姻,這恐怕就是騙子的行為了。96歲的老大爺了就算睡在一起,又能怎樣,就算他有一百個心也沒那個力了啊。所以說這個社會上想不勞而獲的人還大有人在,都退休的年齡了還不忘去騙人錢財。既然都已經報警了,就不能讓警察叔叔給她記個大過在檔案裏,以免她以後再騙人。

      希望我們的社會越來越和諧,老年人的生活能更加充實,兒女們都能多陪陪父母,不要讓子欲養而親不待的悲劇重演。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於梅姨案律師團隊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於梅姨案律師團隊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