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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案件十佳律師,刑事案件十佳律師名單

      發布時間:2024-05-09 09:10:27 刑事案件律師 0次 作者:律師案件網

      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於刑事案件十佳律師的問題,於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刑事案件十佳律師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刑事案件中,偵查、審查起訴到審判,哪個段請律師最合適?

      因案件參與人數及性質而定,如輕微刑事犯罪,一人作案,偵查階段請律師,可取保候審。團夥作案,偵查階段請律師,可為嫌犯提供及時法律幫助,對團夥作案主犯,從犯,脅從犯及量刑有所作用。如嚴重犯罪,一人作案,事實清楚,審查起訴階段或審判階段請律師。這是從經濟成本談個人看法。如經濟條件允許,任何案件均可在偵查階段請律師;如生活困難,符合法律援助條件可申請法律援助。

      刑事案件十佳律師,刑事案件十佳律師名單

      對於刑事案件,當事人總有一種找關係的想法,覺得找律師沒有用,有關係才行。——不否認,關係有時候很好使,但過於迷信關係絕對是人們對法律工作的一大誤解。對於80%的刑事案件來講,想通過找關係把黑的變成白的,幾乎是不可能的,很少有人會冒著脫衣服的危險去幫人辦事。

      明白了這一點,對於什麼時候聘請律師介入刑事案件,就有了一個正確的思維方向:家屬要做的,多數是要從專業上幫助被刑事立案的親人。在意識到刑事法律風險、還沒有被采取強製措施的時候,律師可以幫你分析是否構成犯罪以及有沒有挽回的空間;在偵查階段,律師可以了解案情,可以會見,並在會見中用專業知識給在“裏麵”的人提供幫助,幫其穩定情緒,理清專業知識,告訴他不同的事實所對應的法律後果;在審查起訴階段,可以搜集能夠證明無罪罪輕的證據;在審判階段,根據證據和法律提供辯護。

      所以,您覺得什麼時候聘請律師介入刑事案件重要?

      你好,感謝邀請,

      直截了當廢話少,一抹陽剛專業解答我認為刑事案件中在偵查階段請律師最合適。

      首先我們先說一下律師是做什麼的?

      當我們遇到刑事案件請律師的時候,請律師的目的就是律師可以幫我們做很多我們不知道如何做更有利於自己或者沒權利做的事情。所以哪個階段做合適請就分析一下就是了,肯定是偵查階段,對於後麵的審查起訴或者審判階段,很多權利沒有律師從業資格的人也可以做,所以還是偵查階段請律師最合適。

      然後我們再說一下律師在偵查階段都有什麼權利呢?

      一、申請偵查人員回避和申請複議

      二、提供法律幫助

      三、代理申訴、控告

      謝謝邀請。律師的職責是為嫌疑人做無罪或罪輕的辯護,具體哪個階段聘請律師,要因案件具體情況及經濟能力而定。

      偵查階段,律師主要是會見一下嫌疑人,給其提供法律谘詢等方麵的幫助;嫌疑人有申訴、控告的,給代理一下,但是很少;如果案件輕微、簡單,可以代其向偵查機關申請取保候審,這是比較重要的方麵,一旦取保成功,就提前結束了漫長的羈押之苦。

      審查起訴階段,除了上述工作外,律師可以到檢察院查閱案卷了,可以更清楚、全麵的了解案件的事實和證據,有罪還是無罪?有哪些從輕、減輕情節,也基本上了然於胸了,辯護思路逐步成形。當然,通過閱卷,如果發現某些對自己有利的證據還沒有調取,可以向檢察院提出取證申請,更好的維護嫌疑人的合法權益。

      審判階段,律師主要是參加庭審,與檢察院公訴人“舌槍唇戰”、據理力爭,爭取法律給自己的當事人一個公正且從輕的判決。

      那麼,什麼時候聘請律師呢?我認為,先要看一下案件的具體情況,如果你認為自己受了冤屈,或者案件十分複雜,不知從哪裏下手為自己辯解,那麼最好在最初的偵查階段就聘請律師。一方麵會為你答疑解惑;另一方麵,律師會充分運用自己的專業和經驗優勢,介入案件、了解案件,保證案件實體公正和程序公正,最大限度的避免冤假錯案發生。但反之如果案件非常簡單,自己也認罪,那麼我認為在什麼階段請都行,甚至請不請律師都意義不大,畢竟還要花費一筆不菲的律師費,省下來幹點兒什麼不好。

      另一個方麵,就要看自己的經濟能力。不同階段聘請律師,費用也會不同,我們本地,最簡單的一個刑事案件的律師費就需要1萬元左右,這對很多貧困家庭來說是捉襟見肘的。因此說,如果涉及冤假錯案,花多少錢這個律師也得請,沒有錢也要及時申請法律援助,否則,自己及親屬很難在“翻案”上有所作為。當然冤假錯案屬於極少數情況,大多數案件還是構成犯罪,隻不過是需要律師來給係統的、專業的提一些從輕、減輕的處理意見,在這種情況下,就可以根據自己的經濟狀況來決定聘請律師的時間,不一而論。

      個人觀點,歡迎大家多關注、留言。

      刑事案件,每個階段有每個階段的用途和功能。

      比如在公安偵查階段,律師提前介入可以申請取保候審、羈押必要性審查,了解案件的情況罪名,可以和偵查機關溝通協調,盡量降低案件的複雜程度。
      在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律師介入的話,可以和檢察院具體溝通,找出案件證據的漏洞,和檢察院進行協商溝通,爭取不起訴或者附條件不起訴。
      當然此時還可以申請取保候審,要求羈押必要性審查。
      法院庭審階段的重要性就不用多說了。因為此時是解決案件的最後一關。要把案件裏麵的所有問題,在此時必須解決掉,否則基本就沒有希望了。

      綜上可知,如果有可能刑事案件盡量盡早委托律師,越早越好。越早越有可能把案件消滅於萌芽狀態,盡早的化解掉。

      希望上述建議對你有所幫助!

      什麼時候適合請律師,首先要清楚每個階段律師都能做、要做哪些事情,這裏隻說重點,什麼申訴、控告那些再所不論:

      1.當事人涉嫌電信網絡詐騙被抓之後,有37天的黃金救援期,即公安機關最長會在30天之內向檢察機關呈捕,檢察機關最長會在7天之內作出捕或者不捕的決定,30+7=37天,這37天之內迫切需要做的是會見溝通、指導應對、做好筆錄,與辦案機關溝通,出具取保候審申請書,出具無罪或是雖構成犯罪但可以變更強製措施的法律意見書,能夠37天之內取保,案件高概率會往良性發展。

      2.批捕之後的會見溝通也格外重要,尤其是對於37天之內沒有做好指導應對和辯護工作的當事人,很多人認為已經批捕了偵查階段就無事可做了,但是如果一錯再錯,先不說定罪,量刑方麵都會被拉開。

      3.審查起訴階段不用多說,詳細的卷宗已經能夠查閱,辯護工作能夠做到對症下藥,有什麼證據就該如何應對,這裏需要辯護人與當事人充分溝通全案的證據情況,核實證據材料,辯護人向檢察機關出具建議不起訴的法律意見書、收集調取證據申請書等文書,引導補偵方向。

      4.一審階段庭前、開庭、庭後都有相應的工作,不再贅述。

      刑事訴訟程序具有不可逆性,過去就過去了無法再回頭彌補,至於是否要去做事、是否去爭取需要當事人和家屬的意見統一。

      刑事案件,應該如何請律師?

      刑事案件碰到了,家裏人都會很著急,一般都會想到找律師,但我碰到好幾個親身經曆過,也就是犯過事的人出來後說,很多刑事案件不用請律師,白花了錢,結果也和不請律師一個樣。朋友說現在的律師一般會在三個階段收錢,公安階段,檢察院階段,法院宣判階段。如果事情不大,一般在公安階段找律師,想的是通過律師更好的給辦個取保候審,案子到了檢察院,律師的作用就是讓你和檢察院之間找個橋梁,盡快弄個認罪認罰,律師在中間傳話,到了法院,一般大局已定,請律師就是多花錢了。

      遇到刑事案件,委托什麼樣的律師處理好,根據我的經驗,不在於律師是外地的還是本地的;也不在於律師是否是大律師還是普通律師;也不在於律師是否有關係。

      那在於什麼?

      首先在於律師是否敬業。有的刑事案件案卷幾十本、甚至上百本,每本又幾百頁。麵對這樣的案卷,就算頭暈,敬業的律師也會看完並總結出要點,比對出哪些證據對委托人有利,哪些不利;找出哪些是應該排除的證據,哪些是有瑕疵的證據。這些工作做不到,有效的辯護自然也做不到。

      在張家口中院開庭時,一位年齡較大的律師在法庭上自稱是特級律師,說一位年齡小的律師沒有職責道德,原因是那位律師出示證據時沒有捋順好證據的順序。我也親眼見到這位“特級”律師在原告起訴債權人撤銷之訴中大談第三人撤銷之訴(他代理的第三人,我代理被告)。還沒有搞清楚狀況怎麼就亂說呢。

      所以,敬業最重要。

      其次就是專業的重要性。很敬業但不專業也達不到一定的高度。或者說,很敬業,但不能發現案件中存在的問題也沒用。

      律師表現的很專業,那他提出來的問題就容易被公訴人、法官所接受。在一起組織、領導傳銷案件中,我把調查筆錄中偵查人員提問的時間單獨列出,又標注其在這個時間段中形成了多少頁筆錄,有的詢問時間六分鍾,卻形成了五頁的筆錄,這怎麼可能?在庭前會議排除非法證據時,經法官兩次詢問公訴人,公訴人當庭撤回六份詢問筆錄。

      這不是說無論什麼案件我都能找到問題,而是說,在有問題的案件中,更專業的律師更會找到問題,以輔助自己獲取成功的辯護。

      再次,律師善於溝通也很重要。如何表達觀點,會使法官容易接受,也是一門學問。這個溝通包括庭審當中發表質證意見,包括發表辯護意見,也包括庭下幾句話的聊天。在我辦理的西安中院的一起故意傷害案中,因為審限拖延很厲害,開庭後近一年都沒有做出判決。我基本上每個月都要找法官兩次,後來我打去電話,法官沒接到,他回來後,還能打給我,告訴我他有事,是去哪裏了。這個案件我的委托人故意傷害致死,最後被判有期徒刑十三年。

      一點淺見,都是自己所見所思,希望對讀者有幫助。

      刑事案件家屬在選擇律師時根據工作實踐經驗以下因素建議多考慮:

      1.地域因素,異地辯護律師針對司法機關更具有對抗性,當地律師更具有便利性;

      2.律師事務所因素,律師辦理案件必須由律師事務所出具文件,律所是委托家屬的利益保障;

      3.執業年限因素,律師把握案件進展,推進案件成果,經驗不可忽視。經驗的衡量標準因素就是律師是否辦理同樣案件個數,執業時間長是基本參考。確定執業時間最準確的依據就是律師的執業證號碼,包含取得律師證的時間。

      4.律師工作履曆因素,這裏包含內容詳細豐富,人品,素質,情商,智商等等

      5.案件罪名因素,不同罪名律師性別選擇應當考慮。


      首先要申明一點,如果經濟上有能力,不管什麼案件都要請一個好的律師,而且建議早一點委托律師。刑事案件分三個階段: 公安偵查階段、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法院審判階段。當事人無論涉嫌什麼罪,隻要未經法院判決定罪,都不能稱為罪犯,也就沒有案底,所以請律師最好介入的時間是公安偵查階段,因為這個階段公安機關不允許家屬或親屬探望,隻有律師可以見到當事人。有律師的介入,可以更早的了解案情,因為此時的口供還沒有成形,律師可以提醒他怎麼說,會告訴他哪些對他不利,還可以幫助他正確地認識自己的行為,便於爭取立功的機會,從而減輕處罰。而且有律師的介入,可以有效地避免刑訊逼供的發生。律師還可以為委托人提供提供法律幫助、代理申訴和控告、申請變更強製措施丶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關情況,提出意見。那麼,怎樣才能找到一個好律師呢?一、你可以請熟人幫忙介紹或是多打電話多谘詢,然後有選擇地與“專"做刑事辯護業務的“刑辯律師"預約或到律師事務所“麵對麵"谘詢,借以了解刑辯律師的“刑事法律素養"和“辯護語言技巧"; 二、如果找到合適的刑辯律師進行委托,正規的律師事務所會由接談律師作接談筆錄,記明接談過程中談到的關於案情、律師服務的一般內容、費用等情況,然後轉入委托合同的簽訂程序; 三丶簽訂委托合同、交付律師費用後,由委托人簽授權委托書、複印委托人身份證; 四、刑事辯護律師逐步開展辯護工作。首先請委托刑事律師及早介入案件,展開到看守所會見、代為申訴等具體辯護工作等。辯護人的責任是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丶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委托人的訴訟權利和其它合法權益。隻要請得到專業的好律師,是本地還是外地的都無所謂。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於刑事案件十佳律師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於刑事案件十佳律師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